公務員退撫變革 109年新進人員另訂新制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0日電)考試院今天通過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適用對象是已退、現職人員,109年以後新進人員的退撫制度會重行規劃,跟現在制度脫鉤,希望是足額準備,不會有負債問題。
考試院院會今天審查通過銓敘部報送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考試院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伍錦霖、副院長李逸洋、銓敘部長周弘憲、秘書長李繼玄、考試委員何寄澎出席。
這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適用對象為已退、現職人員,109年7月1日以後的新進人員退撫制度將重行規劃,另以法律訂之。
周弘憲指出,109年後重新計算,是提撥或給付制,沒有一定的規劃,待大家集思廣益,看要設計什麼制度來保障退休權益。
退撫司長呂明泰指出,109年後會全新的退休制度,跟現在的制度脫鉤,現在收支不足的情形,不會轉嫁到新的制度。109年要實施的話,法的部分108年就要完成。
呂明泰說,初步想法是「fullfunding」,完全足額準備,不會有負債的問題,將來新人不會比現在差,不要擔心,將來新制度會考慮新同仁的負擔能力,朝對他們有利的去設計,對新人是很有保障。
考試院官員也說,調整過程中,政府的角色很重要,雇主要負責,到時候適當時間會挹注。
此外,這次考試院版本也納入人道關懷、照顧弱勢精神,對於民國84年7月1日以前退休所得較低且高齡者,其退休所得給予特別考量,預估約有8000人受惠。
考試院說,具體做法是替代率調降方案最末年(第11年)的上限金額中,屬於公保優存部分,仍照18%利率計算其相應可辦理優惠存款的本金,以適度保障其退休權益。
此外,對於所得替代率自80%分10年調降至70%(任職年資35年)引發討論,考試院特別說明,已退休人員因應經濟變動能力低,也無法改變或增加原有退休年資以提高退休給付。
因此,考試院表示,為免因退休所得調降後過度衝擊已退休人員原有退休生活的經濟安排,所以通過自80%逐年降至70%,且以10年為過渡期,希望減少衝擊,並使退休年資較短淺退休人員的退休所得,最終均尚能維持適足性保障。10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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