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委員會決議 籲陸說明逮捕李明哲事證
2017/3/29 17:47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民主進步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逮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籲中國大陸應公開說明李明哲涉及犯罪相關事證,並確保當事人有請求律師協助、家屬探視等權利。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上午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目前身體狀況良好。但他並未提及李明哲身在何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通過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姚文智、吳琪銘,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等人臨時提案。提案指出,人權為普世價值,內政委員會呼籲中國大陸應公開說明,指控李明哲涉及犯罪的相關事證,並遵守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即時通報。
提案也呼籲,中國大陸應確保當事人有請求律師協助、家屬探視等基本權利;同時,也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應全力營救,積極協助家屬。1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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