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提黨產條例釋憲 黨產會:尊重大法官
2017/3/28 10:52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8日電)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對不當黨產條例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院會日前通過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天表示,尊重大法官的決定。
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後,行政院除怠於移請覆議及聲請釋憲外,並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調查報告於內政委員會通過後,送交院會,經修正後通過,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案。
與會者指出,3月14日召開的監察院會,會中先由調查委員說明為何要提釋憲案,接著會議主席、監察院長張博雅盼審慎處理,詢問大家是否有意見,最後全案修正通過,送交司法院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仉桂美所提的調查報告中指出,黨產條例以立法權授權行政高權,設置黨產會排除包含憲法以下各普通法適用,已逾越德國就東德政黨黨產處理方式等各種轉型正義方式,悖離法治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1條民主國及法治國原則,至為明確。1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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