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提黨產條例釋憲 黃國昌:非常不解
2017/3/28 10:43(3/28 12: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監察院將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說,監察院是以什麼資格及理由,突然要申請大法官解釋,「非常不解」,時力認為黨產條例並無違憲問題。
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民國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後,行政院除怠於移請覆議及聲請釋憲外,並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調查報告於內政委員會通過後,送交院會,經修正後通過,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案。
時代力量上午舉行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黃國昌表示,聲請釋憲後有一定要件的資格要求,除了一般人民用盡司法救濟途徑,判決確定後可聲請釋憲外,一般政府機關行使職權發現疑義時也能聲請釋憲,監察院「適格在哪裡?」他還沒看到完整釋憲聲請書,「有點難以理解」。
黃國昌說,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合憲性,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已經過充分討論。時代力量認為黨產條例「沒有涉及違憲問題」。至於中國國民黨指涉黨產條例違憲的指控,不是欠缺法律依據,不然就是相當空泛,對黨產條例的解釋、運用出現相當大的誤解。
他也說,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採行的各種措施,國民黨也依程序向行政法院提出黨產會行使職權上不當之處,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對黨產會有關特定銀行戶頭、支票提領上,行使職權合法性,已做出清楚說明。10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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