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 協助兒少戒毒應輔導半年以上
2017/2/28 09:3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8日電)為解決兒少碰觸毒品問題,民進黨立委李麗芬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規定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應進行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專業輔導。
根據法務部「105年反毒報告書」數據資料顯示,民國104年底因毒品入監的受刑人超過2.7萬人,占在監人數的47.4%。各年齡層使用藥物種類中,19歲以下使用愷他命所占比例最高,有45%。
根據警政署105年警政統計週報,查緝12至18歲少年毒品嫌疑犯,在104年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者,相較於103年增長率達52.83%。
李麗芬提案指出,有鑑於三、四級毒品因價格較低、也相對容易取得,導致吸毒年齡層下降,並衍生其他型態犯罪。
她表示,兒少碰觸毒品問題,往往和學業成就低、家庭支持系統薄弱、同儕次文化影響等高風險因素有關,但目前的法令對於少年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沒有能夠盤點並整合跨部會資源,而有積極性的保護措施。
因此,李麗芬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除了行政院應設置毒品危害防制基金外,兒童、少年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應先交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專業輔導。
李麗芬說,草案也將要求跨部會合作,其中有關專業輔導的內容、方式及執行辦法,由法務部會同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定之。
她表示,為了讓兒童與青少年度過危機,政府應該從斬斷供毒、反毒宣導、個案通報、戒治改善、最後輔導回歸社會,協助毒品成癮者的家庭度過危機,提供一貫式的防毒支援。1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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