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彰銀經營權案 林全:維持現狀待判決

2017/2/17 14:00(2/17 14:3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7日電)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權案還在訴訟,目前政策就是維持現狀,等判決結果後再看。如果判決認定是彰銀已無經營權,「我們也沒辦法」。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秉叡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林全表示,當初招標公告,政府要協助得標者取得彰銀經營權,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效,但未進一步陳述。

林全答詢表示,當初是讓最大股權者取得經營權,財政部確實有這樣說明與承諾。

他說,彰銀經營權在前總統馬英九政府時代,時任財政部長張盛和是以取得多數股權方式,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訴訟,訴訟結果一審部分沒認定哪方對或錯,講得非常不清楚。案件上訴中,就他個人看,沒為前政府背書,須等判決結果。

林全表示,目前政策是維持現狀前政府當時取得經營權的現狀,等判決結果後再看,如果判決認定是彰銀已無經營權,「我們也沒辦法」。

他說,過去政府做的事還是要承認,雖不符當時標售政策,畢竟這是財政部政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法院判決後,如果過去的人做這個政策對政府有損害,「我們再來檢討」。

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財政部挾徵求委託書搶下彰銀過半董事席次,讓大股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痛失經營權,當年更認損新台幣148億元,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當時的契約關係存在。

彰銀案源於彰銀2014年12月8日董監事改選,財政部結合泛公股股權徵求委託書取得6席,使台新金喪失彰銀經營主導權,台新金認為財政部違反2005年雙方約定,提民事訴訟,要求財政部依約定,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主導權或賠償台新金喪失經營權鉅額損失。10602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