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鬆綁輪班排休規定 轉述不清
2016/12/11 17:42(12/11 18: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三讀通過的法案,任何人不可能透過函示處理,且因勞基法第34條有日出條款,所有行業一體適用,勿藉此漲價,聯合行為是違法的。
媒體報導,三讀修正通過的勞動基準法「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規定恐生變。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表示,柯建銘曾致電,承諾將拿掉輪班至少排休11小時的規定,但由於法案已三讀通過,未來可能透過「主管機關函示」鬆綁。
柯建銘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勞基法三讀通過後,媒體報導,客運公會理事長王應傑表示,明年元旦起客運馬上要漲價,又見鐵路工會揚言人手不足,尤其開火車之司機無法短期養成,輪休11小時公布後,要上街頭抗議等新聞。
柯建銘說,因勞基法第34條是有日出條款,相信行政院會審酌考量,讓企業有彈性調整之緩衝時間再上路,且各行各業都一體適用。但王應傑「揚言明年元旦開始漲價是不對的」,所以在9日上午7時50分去電說明。
柯建銘說,三讀通過的法案,任何人不可能透過函示處理,最後公布實施,另有子法、施行細則之修正非透過函示處理,王應傑對立法不了解才會「轉述不清」;修法不只針對客運、貨運、台鐵,是所有行業一體適用,「勿藉此漲價,聯合行為是違法的」。
三讀修正通過的勞基法第34條明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修正之前項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10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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