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UBER 賀陳旦:公司罰鍰最低百萬起
2016/12/7 10:33(12/7 11: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為遏止UBER違法經營,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表示,納管、納稅、納保,三方面都不會打折扣;賀陳旦也說,修法後會訂上下限額度,針對違法經營公司,罰鍰將從新台幣百萬元起跳。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賀陳旦列席,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明定,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者,將從現行處新台幣5萬元至15萬元,提高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罰鍰。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寶清質詢時指出,UBER把台灣當成「免稅、免照、免責的大平台」,還聲稱已經與富邦產險合作,但富邦產險昨天卻特地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澄清,雙方仍在評估,還沒正式合作。
賀陳旦答詢時表示,UBER雖以網路為名,但各種責任都應負起;至於罰鍰還有考慮餘地,對於司機個人部分罰鍰比較低,但若是公司則「要從百萬開始討論」。對台灣消費者和運輸業主管,交通部的基本立場就是「納管、納稅、納保,三方面都不會打折扣」。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繼國表示,目前沒有接獲UBER公司提供任何保單資料;日前交通部已行文給2家網路平台業者,要求將UBER的APP下架,但目前沒有得到回應。1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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