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修正 正反方齊聚立院大門訴求
2016/10/21 12:52(10/21 13:4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刪除外勞聘僱3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規定;全國仲介業者及台灣移工聯盟等不同立場團體,齊聚在立法院大門口表達訴求。
反對修正的桃園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就服法中針對外勞沒任何罰則及管理,政府無法分辨外籍勞工好壞,貿然拿掉3年回國1日獎優汰劣規定,外勞將滯留台灣,與台灣人搶工作。
全台外勞雇主自救會聯盟戴芮靜表示,身心障礙人士已成為外勞到台灣跳板,她是肌肉萎縮的重症患者,每天賣刮刮樂付外勞薪水,但外勞在政府縱容下耍脾氣、逃跑,欺凌雇主。外勞逃跑,政府還會處罰雇主,真正受害者卻是雇主。
她說,請立法院不要修法,比照日本、新加坡,嚴格處罰逃跑外勞,限制外勞不可毫無限制隨意更換雇主。如果政府不願體察重症病患痛苦與卑微懇求,懇請立法委員通過安樂死,讓病患保有最後尊嚴。
贊成修正的台灣移工聯盟也在立法院大門另一側舉行記者會表示,過去許多外勞在3年契約期滿前逃跑,原因就是一旦出國再回台灣,就須再繳1次高額仲介費,等於大部分血汗錢流進仲介口袋,也有雇主因3年出國1日規定,無法留下訓練好的外勞。
台灣移工聯盟說,修法對外勞、雇主是雙贏的局面,外勞不用再支付1次仲介費用、雇主也能留住適合的外勞,對重症患者有利,只要找到合適的外勞,就不必被迫每3年就要重新訓練1次。1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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