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信託期滿 財產已還國民黨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表示,與中國國民黨的信託關係今年6月底契約期滿後,已將信託財產歸還國民黨,手續於9月完成,中投現在並非受託人。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召開首場聽證會,認定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
利害關係人、中投公司董事林恒志在意見陳述時說,「我們現在確實不是受託人」,今年6月信託期限屆止,信託關係自然消滅,這沒有什麼好虛偽、狡辯。
林恒志表示,國民黨從民國96年6月宣示不再經營事業,所以尋找受託人,這中間受託人陸續有所更動,期限一直延續到今年6月為止,正式結束信託,欣裕台也是;因信託期滿,已將財產歸還國民黨,手續在今年9月完成。
利害關係人、中投董事暨欣裕台董事李永裕表示,在轉型正義與政黨公平競爭下,訂定黨產條例,要處理的是政黨違反本質、背離民主法治原則下取得的財產,不過,政府卻用背離民主法治的條例要將政黨財產收歸國有,手段上就是有問題。
李永裕表示,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是黨產條例制定者與執行者,歷史上找不到第二個例子。
他認為,國民黨如果繼續保有不當黨產是自取滅亡,但黨產委員會在黨產條例通過後,公布的相關子法,卻沒有減低黨產條例違憲的疑慮。
李永裕說,大法官會議曾對真調會調查不得規避,否則罰鍰的規定,做出部分條例違憲的釋字585號解釋文,但黨產會公布的調查程序卻未針對585號解釋文訂定,用依行政程序法,相當不妥。
李永裕也說,聽證會找來的學者專家,對本案相關爭點都有預先成見,應該迴避。
利害關係人、中投公司監察人江美桃說,「我不是國民黨員,也不是任何政黨黨員」,她去年離開新北市政府後,到中投公司擔任監察人。
江美桃表示,與國民黨信託關係,今年6月底契約期滿,已將手上擁有信託財產還給國民黨,「我與國民黨沒有利害關係」。10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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