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自行解禁赴中年限 徐永明擬提修法
2016/9/10 14:47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前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受聘為北京故宮顧問引發爭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今天表示,前政府58個類馮明珠案例,凸顯法律漏洞,將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來補強。
民主進步黨立委李俊俋昨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條例規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或涉機密業務人員,離職3年內前往中國須向原服務職機關提申請,「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卻有58名前政府卸任官員循但書巧門,自行將管制年限由3年改為3個月、6個月不等。
徐永明表示,馬政府前朝的58個類馮明珠案例,也讓社會警覺到法律上存有漏洞;當國會辦公室向移民署詢問相關事宜時,移民署竟回覆,對於故宮的來函,他們並沒有權限核准或否准各機關提出之申請,只能將其登記。
徐永明說,對於馮明珠一案,國會辦公室除了贊成李俊俋提案,要求行政院依法禁止馮明珠前往中國外,未來也要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來補強,不容各機關單位自行裁量卸任後的赴中年限。10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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