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想登太平島 國防部:依規查核
2016/8/2 11:57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日電)繼漁民登上太平島之後,有退伍軍人也想申請登上太平島踢正步以宣示主權。國防部對這項活動表示尊重,會依照規定審查申請登島人員的身分,目前此案還在申請階段。
612凱道正步活動發起人何啟聖有意申請上太平島踢正步,他昨天出示國防部的回函,國防部要求申請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送國防部完成人員查核作業。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今天表示,對這項活動,國防部立場是尊重,身分查核部分,國防部會依照規定審查,目前此案還在申請階段。
太平島在民國89年畫設為重要軍事管制區,進出入規定在102年由國防部和海巡署共同核定,區別為兩類人員,第一類是非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機構和部隊人員,第二類是國防部所屬機關機構和部隊人員;核定入出太平島許可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依規定辦理。
送審人員有三類不能登島,第一類曾犯內亂外患;第二類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但在台灣設籍未滿二十年;港澳地區人民進入台灣設籍未滿十年;第三類為雙重國籍人員。依據這三類人員,空軍司令部必須函送警政署和移民署相關單位實施相關人員審查和查核,需要45天作業時間。
非國防部登島申請對象有4類人員,第一類是執行公務和從事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第二類是和國防部訂定契約的工商組織和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第三類是外國籍人士實際從事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第四類從事裝備維保和學術研究人員;這4類人員是目前可以核准登島對象。
申請登島要檢附5項資料,第一項政府機關核定公函;第二項是非雙重國籍佐證資料;第三項是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第四項是申請人保密切結;第五項是執行公務或履行契約相關佐證資料。1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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