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撫卹金 請領時效延至109年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4日電)為保障油症患者權益,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初審決議放寬認定標準,將以暴露史做為審查要件,血液檢測值為輔,並將遺屬撫卹金請領對象擴及父母,請領期限也延長至民國109年。
民國68年彰化油脂公司在製造米糠油的過程中,使用毒性極強的多氯聯苯做為熱媒,後因管線破裂使上千人吃到受污染的米糠油,不只皮膚長滿爛瘡、影響肝臟及神經系統,甚至會影響到下一代。
為保障油症患者健康,政府於事發當年起陸續提供看診補助、免費健康檢查、女性油症患者第二代子女健康照護等服務,104年也通過「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除將上述健康照護服務入法,也明定如患者在該條例實施前死亡,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可領取新台幣20萬元撫慰金,限期2年。
不過,多名立委認為該條例對於油症患者認定過嚴,遺屬申請撫卹金年限也太短,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中提議修正「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
提案立委吳焜裕指出,過去油症受害者必須取得中毒證明文件,才能享有相關權益,但30多年前儀器專業性差,即便中毒也不見得檢驗得出來。
立委陳曼麗也說,過去就曾遇過油症受害家庭,一家7口裡3人有中毒證明、4人沒有,但這4人生下來的第二代,眼睛卻看不見,使患者權益受害,認為應擴大認定。
過去沒取得中毒證明的患者,如現在想取得證明,要自費新台幣3萬元接受抽血檢驗,但吳焜裕表示,事發至今已近37年,患者血中多氯聯苯濃度已降到一般平均值,認定上恐有困難,讓權益白白損失。
會中經討論,決議放寬油症患者認定標準,將以中毒暴露史為審查要件,並以血液濃度報告為補充資料,交由衛福部成立的委員會審查即可,同時將遺屬撫卹金請領對象放寬至父母,請領期限也從106年8月延長至109年8月,讓油症患者權益更有保障。10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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