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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儀解禁 教部:正向管教取代處罰

2016/6/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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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教育部今天到立法院做「推動校園民主及性別平等教育」專案報告,對於服儀規範,重申不得作為處罰依據,並期待學校採「正向管教」取代處罰,引導學生自我負責。

教育部於5月20日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增列「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原則,學校不得以服儀不整為由記過,學校還是可以管服儀,但應透過公聽會、投票等民主形式訂定規範。

服儀自由學生陣線日前到教育部陳情,盼要求各校學生自由選擇穿著,除了不能記過,也不能用愛校服務等方式變相懲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專案報告,教育部長潘文忠在書面中指出,各校服儀規範應舉辦公廳會、說明會、或問卷調查,廣納學生和家長意見,循民主程序訂定。

書面報告重申,「不得將服裝儀容作為處罰依據」所稱的「處罰」,是指警告、記過等方式,期待學校盡量採取非處罰之正向管教措施輔導學生,引導學習自我負責的涵養。

對於個別學生用奇裝異服、穿夾腳拖等方式挑戰服儀規範,教育部呼籲教學現場應盡量瞭解學生違反規範的原因,視個別情形予以輔導。1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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