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年新增醫療服務專案勞檢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1日電)勞動部條件司專委王金蓉今天說,已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明確定義「適當休息」不得低於11時。職安署副組長張國明也說,今年新增醫療服務業專案檢查計畫,預計6月底完成。
5月12日護士節前夕,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護理人員去年就適用「勞基法」,今年起法定工時也縮短為單週40小時;但仍有近8成護理人員工作超時,甚至有人每週工作90小時,且醫院為節省成本,常隨意變化排班型態,血汗醫護情形未改善。
根據台灣護理產業工會2至4月進行工時問卷調查,回收731份,調查顯示,78%的護理人員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平均為46.6小時,最高達90小時;其中,區域醫院超時最嚴重達47小時,門診最高則是48.3小時,幾乎每天加班者有68.7%,卻僅有29.2%的護理人員,依法獲得加班費。
盧孳艷表示,醫院為了節省成本,在護理人員工時安排上花招百出,如排「花花班」,刻意將工時切割為2個時段,中間間隔長達6小時,但護理師通常考量通勤時間與成本,無法正常休息,有時還要繼續工作,無形中將工時拉長為14小時。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表示,醫院變更工時或工資須經勞工同意,只要在僱主指揮監督下,不管待命或實際從事勞務,應視為「工作時間」,在職進修部分,如果是雇主指派也要列入工時。
她說,何謂「適當休息」?根據已送到立法院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參考歐盟不可低於11個小時,未來若通過這項修法案,可明確界定「休息」。
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副組長張國明表示,今年除持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外,特別新增「醫療保健服務業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專案計畫,預計6月底會完成,強化醫療人員安全健康的保障。
至於陪同檢查或鑑定的制度,張國明說,參考台北市的制度,昨天職安署長主持勞動檢查業務會報,會中要求各地方政府針對社會關切的專案檢查計畫,盡可能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參與,列入執行成果與績效的參考。1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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