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中華民國憲法列入國寶非特例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9日電)國史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憲法是奠定民主憲政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此憲法正本珍貴且具唯一性,歐美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及重要文獻均視為國寶,國史館將之列入國寶,實非特例。
國史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民國104年,文化部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4條辦理圖書文獻類古物分級,函知國內各典藏單位配合國家整體文化政策,提供文獻審議。
國史館就館藏原先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登記在案的珍貴動產,於6月提報「孫文手繪民生主義圖」、「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中華民國憲法」、「1945年日本國向同盟國投降書」、「民國34年中華民國接受日本國投降文件─何應欽上蔣中正簽呈、日本向中國戰區投降降書、岡村寧次受領證」、「1945年9月16日香港地區日軍向同盟國投降降書」,共計6項8件文獻,此一提報完全基於歷史及學術價值的重要性為衡量依據。
國史館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成立由17位專家學者(包括歷史界、博物館界)組成專案小組,對台灣博物館「台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國發會檔案管理局「台鐵公文檔案」、故宮博物院「郎世寧圖軸」等及上述文物的實物進行勘查會議,前後經過約9個月漫長、審慎的審議作出決定。
國史館表示,今年3月24日文化部檢送古物審議委員會的決議,國史館提供的史料獲通過4案為國寶(約法、憲法、日本向同盟國降書、日本受降文件;2案為重要古物(孫文民生主義圖、香港地區日軍降書);4月26日文化部來函檢送指定為國寶、重要古物公告。
國史館表示,台灣今天的民主成就,舉世稱道,追本溯源,民國36年1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奠定民主憲政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此憲法正本珍貴且具唯一性,並經17位審議委員一致同意將憲法原件等列為國寶。
國史館說,考察歐美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及重要文獻的態度,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典藏在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法國「人權宣言」(De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典藏於法國國家檔案館(Archives de Fance)。「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和其他美國重要歷史文獻如「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等,均被視為國寶,其原件都典藏於美國國家檔案館(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並向世人永久展示。
國史館說,國史館所藏民國重要文物列入國寶、重要古物,實非特例。10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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