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台船繳錢獲釋 外交部:非默認日主張
2016/4/26 18:37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6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協助「東聖吉16號」船長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600萬日圓(約新台幣176萬元),不表示政府默認日本享有在「沖之鳥」週遭劃設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權利。
「東聖吉16號」遭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上扣捕,船上包含台籍船長在內共10人。船主應日方要求將600萬日圓保證金匯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駐日代表處再交給日方後,下午接獲日方願釋放人船消息。
外交部說,尊重家屬期盼人船早日獲釋,已協助「東聖吉16號」船長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600萬日圓,船長在東京時間26日下午4時40分在橫濱獲釋。駐日代表處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探視,並通知家屬獲釋訊息。
「東聖吉16號」船長預計在東京時間下午6時搭日方準備的飛機前往硫磺島,落地後換乘直升機返回「東聖吉16號」漁船,預計27日凌晨啓航返國。
外交部表示,協助「東聖吉16號」船長向日方繳交訴訟保證金,不表示政府默認日本享有在「沖之鳥」週遭劃設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權利。「沖之鳥」議題,應由相關當事方依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此外,外交部說,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尚未就「沖之鳥」法律地位做出具體審查結果前,日本應尊重中華民國及其他國家在爭議海域航行及漁捕等權益,並儘速協商這項問題,以獲致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1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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