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遭判刑 國民黨:送考紀會停權
2016/4/22 17:35(4/22 17: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2日電)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遭台南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中國國民黨發言人王鴻薇今天表示,將依黨內相關規定,送考紀會予以停權處分。
王鴻薇下午受訪表示,李全教先前曾因涉市議員賄選案遭停權處分,之後因二審獲判無罪,恢復黨權;李全教今天又因被控議長賄選案被判4年,將依黨內相關規定,送考紀會予以停權處分。若李全教上訴,二審獲判無罪,會恢復黨權。
根據國民黨黨章,涉犯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賄選等罪,經法院一審判處有罪者,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1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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