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違法捕撈 漁業署:擬修法加重罰則
2015/11/9 13:5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 9日電)近日歐盟聲稱台灣漁業法令執行不實,台聯立委葉津鈴在經委會要求漁業署改進,漁業署署長蔡日耀重申,擬修漁業法加重罰則,並期望增加稽查人員執行查核。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審查105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案,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與單位首長列席委員會並備詢。
台灣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日前遭綠色和平組織揭發非法捕撈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黃牌名單。
台聯黨籍立委葉津鈴提案,要求漁業署除應持續向歐盟溝通陳情,更須掃除台灣漁業管理固有的問題,像稽察人力不足,導致禁捕措施無法確實執行、過磅站不夠、漁港過多耗費鉅額管理費等問題,要求漁業署就漁業管理研擬改善對策,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表示,歐盟執委會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黃牌名單,並認為台灣對漁船觸法的罰款太輕,僅新台幣數萬元,遠低於日、韓上百萬元水平,無法產生遏止效果。
蔡日耀說,為在改善期限前,與歐盟完成溝通、談判,讓台灣漁業從黃牌名單去除,漁業署將修漁業法,加重罰則。
蔡日耀強調,歐盟認為台灣法律規範的執法執行不夠,因此,期望能增加稽察人員,希望爭取管理經費,努力維護水產品能外銷歐盟。1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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