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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 府:黃帝穎扭曲事實

2015/10/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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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今天說,美河市案土地是民國80年台北縣政府所徵收,當時縣長是民進黨籍的尤清,馬總統還沒擔任台北市長,黃帝穎「張飛打岳飛」、刻意扭曲事實,令人遺憾。

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黃帝穎9月30日投書媒體,指美河市案當時決策及徵地的是台北市長馬英九,應負起全責。

馬瑋國指出,美河市開發案是民國79年4月尤清擔任台北縣長時,進行新店都市計畫變更案,並於民國80年3月公告徵收土地;民國88年3月將相關土地變更為建地的主管機關也是台北縣政府,縣長是蘇貞昌。

她說,黃帝穎不質疑當年決策的民進黨政治人物,卻硬扯上與此事無關的馬總統,指馬總統「違憲徵地」,根本是顛倒黑白、兩套標準。

馬瑋國表示,釋字第732號解釋主要是認定政府機關不得在交通用地必要範圍外,徵收「毗鄰地區土地」;台北市政府針對釋憲結果也以新聞稿說明,明確指出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案)「非以毗鄰地方式辦理開發」。

她說,黃帝穎身為律師,應展現最起碼的律師專業素養及倫理,仔細讀懂釋憲文、弄清楚事實再作評論,不該信口雌黃;身為民進黨發言人更不該扭曲事實,誤導社會大眾。對於這種行徑,也是法律人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適當約束管教,以遏止抹黑惡質歪風。10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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