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指對手拿回扣判4月 邱鏡淳要上訴
2015/9/4 18:05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4日電)前新竹縣長鄭永金因不滿新竹縣長邱鏡淳於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政見會上暗指他拿回扣,提告邱違反選罷法,新竹地院今一審判決出爐,邱鏡淳遭判4個月、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邱鏡淳對此表示,當時政見會上的說話內容是針對擔任縣長4年多來,發表施政上曾面臨的困境和問題,以及從政的心路歷程與心得,並無誹謗之意,更無使人不當選的意圖,不服法院判決,更無法接受,將依法提起上訴。
「相信法官也會支持端正選風!」鄭永金獲悉判決後說,認為若在政見會場上謾罵、誹謗,卻沒任何刑責懲處,對守法的候選人不公平不希望選舉永遠都是謾罵成風,對於競爭對手的行為「不予置評」。
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鄭永金認為邱鏡淳在11月25日在橫山鄉進行政見發表會時,暗指他「用紅包文化專門工程統包,回扣全部拿光光」等語,認為遭邱抹黑、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向新竹地院提出違反選罷法自訴案。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邱鏡淳於該場政見會中提到「桃山隧道工程回扣拿光光」、「檢察官其他搓光光」2句話,確實有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行為,今下午宣判邱鏡淳有期徒刑4月、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10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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