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陸配拿身分證 洪秀柱允修法降為4年

2015/6/7 11:07(6/7 11:4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金門縣7日電)參與中國國民黨總統初選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今天說,希望兩岸互信和解,降低「政治解讀婚姻」因素。她會在國會想辦法全力排除困難,讓中國大陸配偶拿身分證年限降為4年。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在台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者,得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符合在台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2年且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等條件,得申請定居,即須經歷「4+2」才可領身分證。

洪秀柱上午在金門縣出席第4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論壇時表示,從1987年到今年4月底,在台陸配33萬9000多人。台灣面臨少子化衝擊,這些新住民家庭對台灣人口、經濟結構有相當大動能與助益,「新住民是我們寶貴的人力資源」。

不過,她說,兩岸婚姻這條路走得很辛苦,很多人因陸配相對其他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要多2年,權益確實有失衡,心中不平。陸配希望未來透過兩岸和解互信,降低、減少「政治解讀婚姻」這種考量。104060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