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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進口食品附證明 衛福部:不影響民生

2015/5/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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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5日電)衛生福利部長蔣丙煌今天說,日本食品輸台須附證明,並不是日本食品不得進口,也許有部分日本食品會稍微減少,但不會影響民生,也會持續跟日方溝通。

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政策今天正式實施。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受三一一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台灣在2011年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自即日起,日本輸台食品的新政策是,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蔣丙煌上午列席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大會前受訪表示,只對特定區域、特定食品要求檢驗證明,另外要求日本食品進口需要產地證明,沒有說日本食品不得進口,相信會順利。

至於目前市面日本食品,蔣丙煌說,輻射檢驗結果都是安全,只是有偽標事情發生,還是要小心面對,保障食安。

關於日本施壓,蔣丙煌說,相關規定如期實施,也會跟日本持續溝通,不希望影響到正常關係。10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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