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工安依法在期限內通報
2015/4/17 14:20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7日電)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今天表示,日前工安意外依法在8小時內向相關單位回報,因現場並未產生火災及設備損害,沒有向地區消防單位申請勤務支援。
中科院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的系統製造中心日前發生工安意外,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本案中科院延遲將近3小時才通知新北市消防局,延誤第一通報時機。
中科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受傷陳姓技術員經林口長庚醫院燒燙傷中心清創後,現已無大礙,醫師表示陳姓技術員約20%面積1~2度灼傷,中科院將協助家屬後續醫療照顧。
新聞稿指出,灼傷意外事件是於15日下午5時發生,在完成人員緊急醫療處置後,單位即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在8小時內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及新北市災害應變中心回報;事故當時,因現場並未產生火災及設備損害,沒有向地區消防單位申請勤務支援,特此澄明。
中科院說,該中心自即日起將暫停火工作業,待查明原因及落實人員教育訓練後,再行復工;後續將檢討精進工安意外回報機制,並持續與地方政府消防體系建立完善回報機制,暢通聯絡管道。1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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