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引誘孕婦吸毒 加重刑責
2015/3/13 16:3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3日電)法務部檢察司科長林玉苹今天說,明知婦女懷孕,還引誘孕婦吸毒、轉讓毒品給孕婦施用或以強暴、脅迫等非法方式讓孕婦施用,會加重其刑1/2,地方法院檢察署可依法偵辦。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周倪安陪虐童案被害人家屬王薇君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據法務部資料,2009年到2013年172人懷孕保外待產,返監人數148人,每年都會有幾人保外待產失聯。
周倪安說,虐童案生母已二度因懷孕聲請停止服刑,日前再度棄保逃亡被通緝,她不希望有下一個因母親疏失再受苦的受害者。
她呼籲法務部對懷孕婦女涉毒品案停止執行入監者,應有更多安置與醫療照護,台聯研議修法,涉毒的孕婦安置在特定場所,提供專業醫療照護,防止她們再接觸毒品,危害胎兒健康。
法務部矯正署醫療組毒癮戒治科長吳瑞寶表示,鑑於懷孕收容人生子後逃跑,審核保外待產申請案已納入考量家庭與社會支持面、累犯、家暴與性侵等因素,民國103年駁回9位收容人保外待產申請,104年至今駁回3位,需留在監獄待產。
吳瑞寶說,以台中女子監獄而言,保外待產每個月都會訪視,如果已出監待產,會發文給相關機關與當地警察局,要求持續訪查,出監前也會請收容人簽署應遵守事項,何時該報到等。1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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