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優惠電價補助 原則確定
2015/1/16 17:2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6日電)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天說,104年度國立高中與大專院校由教育部補助優惠電價的電費差價,私立學校與地方中小學由台電補助。
台電日前宣布將取消學校優惠電價補貼引發關注,為爭取學生權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陳學聖、蔣乃辛、黃志雄下午拜會行政院長毛治國,希望繼續補助各級學校。
孫立群會後轉述,毛治國會中說明,不會讓學校沒有錢付電費,教育部與台電溝通協調未完成前,不會冒然實施由學校全額負擔優惠電價的電費差價。
孫立群說明,104年度國立高中與大專院校由教育部補助,私立學校與地方國中小學由台電補助,原則非常確定;至於未來如何處理,在教育部與台電談定前,不會由學校自行吸收。
他轉述,毛治國認為,在優惠政策下,也要考慮台電經營負擔,雖然電業法規定教育用途的用電要受到補助,應該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去處理,至於用何方式處理,要再協調。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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