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鋐威風電案不利人、生態 環評初審建議不開發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2日電)環境部今天召開彰化芳苑鋐威風力發電開發案環評第2次初審,村民憂損害學童學習及農畜產業,千人連署反對,並指業者紀錄造假謊稱民眾支持。專案小組綜合生態考量,建議不應開發。
環境部今天進行「彰化芳苑鋐威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簡報指出,基地位在彰化縣芳苑鄉內陸區域,在福海段、芳埤段、芳墘段等5筆地號設置5部風力機組,每部機組基座面積不超過625平方公尺。基座間距約180到550公尺,葉片間距約100到468公尺。
近年芳苑鄉風力機開發案多,此案引發村民反彈,北上抗議並出席會議。芳苑鄉民陳小姐說,業者去年9月19日環評之前,村民都不知道村裡要蓋風機,村民也沒收到環評會議通知。之後成立自救會,10月26日才1週多就有1000多人、99%以上連署反對設置,業者卻在環評書上表示有居民支持,公然說謊造假,要求立即撤案。
芳苑鄉公所主秘林茂舜並質疑,開發單位1000多頁環評說明書有多少真實性,附件一歷次訪談紀錄單所示,芳苑鄉永興、和平、芳苑、信義、民生、王功及興仁等村長及所附訪談鄉民均表示贊成,事實上永興村民、議員、代表、育華國小校長、主任、各村村長連署反對。
芳苑鄉代表陳美惠說,芳苑鄉代表會接受自救會連署書,並決議全鄉台17線以東、台61線以東禁止設立風機,且設置須距離住戶1000公尺以上。從事畜牧業的村民質疑,有1支風機離牧場300公尺不到,動物比人敏感,不堪24小時低頻噪音。
造假訪談紀錄受關注,業者回覆,是指受訪者沒有表達意見。有環評委員認為,陳述說沒有反對,是誤導、很不好。會中委員陸續對報告有多項疑義,包含認為業者應提供離風機500公尺範圍內學校、住宅每天暴露小時,非僅全年時數等。且有委員說,陸域風機的眩影、低頻噪音問題已久,經濟部能源署應訂定安全距離。
最後專案小組判斷,此案若開發,對現況環境、生態及周遭學校師生與居民的權益等有重大不利影響,建議認定不應開發,全案送環評大會審查。
理由包含此案風機設置及纜線路徑包括一般農業區及鄰近特定農業區,且基地位在土壤液化高潛勢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連續24小時降水500毫米」淹水潛勢區域及國土生態綠網「西一關注區域」、「彰雲海岸濕地保育軸帶」範圍內,風機衝擊區發現有彩鷸、燕鴴、黑翅鳶等保育類鳥類及國土綠網關注物種高頭蝠等。
以及設置位置緊鄰2所學校及民宅,噪音、振動及眩影對敏感受體有加重影響之虞,開發單位所提相關環境保護對策、生態保育對策及環境監測計畫等,經專案小組審查認定不足以達到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的影響。(編輯:陳政偉)1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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