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勤加給 內政部1月底提報告
2015/1/5 15:28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5日電)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今天表示,警察勤務加給要因地制宜,依實際繁重情形做,1月底將提檢討報告,且新辦法加給會回溯到1月。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啟臣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內政部近日以待遇一致性和同工同酬為由,宣布台北市與新北市「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民國104年停發,取消加給對辛苦工作的基層警員非常不公,應檢討並研議更精確公平的加給制度,非驟然取消。
與會的中華民國警察警聲會長陳明怡表示,派駐大都市年輕警察須租屋,有加給可減輕負擔,驟然取消,基層員警負擔加重。
她說,警界內規加班1天只能報4小時,剩下加班時數累積滿52小時換嘉獎1次,也只是1張A4紙,其他什麼都沒有。過去有員警半年送102小時免費加班,尤其警力缺額2萬,警察勤務加重,希望政府想想基層辛苦。
與會的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蔡義猛說,加給試辦1年後,各界反映有「不同工同酬」狀況,如新北市板橋區、三重區治安、交通繁重度和金山區、瑞芳區明顯不同,卻發給一樣金額,新店區、烏來山區除繁重加給,又有偏遠加給,不但不能鼓舞士氣,甚至影響士氣。
他說,警政署研究決定暫時停辦,但「停辦不是不辦」,也不是不發,希望召集全國警察機關重要幹部研究更合理、實惠方式核發。1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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