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訂不符CEDAW法規
2015/1/3 12:38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日電)行政院今天表示,將積極督促修訂不符合CEDAW的法規及行政措施,以符合保障婦女人權的國際標準,促進性別平等。
行政院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為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已依1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督導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全面檢視主管的法規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CEDAW規定。
行政院說,完成檢視法規及行政措施共3萬3157件,其中不符合CEDAW計228件。
行政院說明,不符合CEDAW的法規及行政措施類型包括:性別刻板印象、婦女工作權限制、婦女財產權限制、對女性差別待遇、違反婦女身體/生育自主權、強化父系家庭體制等。
行政院表示,截至103年11月底止,已完成法規及措施修正計161件,在立法機關審議中有9件,廢止及停止適用15件,其餘還在辦理法規修正相關程。
行政院指出,對於尚未修訂完成的法規或行政措施,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將積極督促主管法規或行政措施的部會及地方政府,儘速完成修訂工作。1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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