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籲貨車升降尾門 需同時裝警示燈及車尾旗
2025/3/27 11:31(3/27 14: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7日電)由於物流運輸貨車的升降尾門安全規範不足,致使意外頻傳,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林沛祥今天呼籲政府,應要求升降尾門必需同時安裝警示燈及車尾旗,兩者缺一不可,並建議配置升降尾門的車輛,最遲應在民國115年6月1日前全數納管。
羅廷瑋、林沛祥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羅廷瑋指出,由於街道商店林立,商家需要頻繁裝卸貨物,滿足日常經營需求,加上網路購物和宅配服務的興起,增加都會區的貨物配送量,即使是純住宅區也可能面臨頻繁的貨物送達,這些車輛普遍配備的升降尾門,卻也潛藏著安全隱憂。
羅廷瑋說明,現階段台灣對於貨車升降尾門的安全措施,缺乏完整法規和執行規範。交通部雖委託車安中心召開會議討論相關安全措施,建議在貨車上安裝警示燈和車尾旗,但最新一次的會議議程卻只剩討論警示燈,去除車尾旗,引發各界對於安全措施的質疑,安全應為最高標準,希望不要只做半套。
除了要求升降尾門必需同時安裝警示燈及車尾旗外,林沛祥也呼籲交通部,在研議法規時,在產品面向及安裝位置上,應參考先進國家法規,盡速訂出標準,確保產品有經過防水、防塵、耐重壓、亮度測試等合格標準測驗,並建議所有車輛應在115年6月1日前納入安全裝置,提升台灣用路環境安全。(編輯:張若瑤、蘇志宗)114032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