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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審議會性別比例違法 勞動部解釋令解套

2025/2/6 13:40(2/6 14: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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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勞動部於113年9月舉行的最低工資審議會議。(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勞動部於113年9月舉行的最低工資審議會議。(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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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6日電)勞動部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委員共21人,但因勞動部長人事異動,導致不符合性別比例的法規規定,勞動部近日發布解釋令,將待其餘委員任期屆滿前有辭職或出缺時再調整。

最低工資法去年初上路,勞動部遴聘首任審議委員,除了勞動部長為當然委員外,也包含政府代表經濟部、國發會、勞方委員、資方委員以及學者共21人。

勞動部首屆最低工資委員聘任時,包含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經濟部代表、國發會代表、學者2人以及勞方及資方委員各1人為女性,達到最低工資法規定的審議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3。

不過,何佩珊請辭後,現任勞動部長洪申翰接任,也成為審議委員會的當然委員,使得審議會中女性委員人數減少,也讓審議會委員組成比例沒有達標。

為此,勞動部近日發出解釋令解套,表示若因最低工資審議會召集人(勞動部長)變動,導致不符合性別比例規定,將等其餘委員任期屆滿前有辭職或出缺時再調整。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當初委員聘任時都有符合性別比例,若是其他委員異動可以請推薦團體改派男、女各一代表,由勞動部做選擇及調整。

黃維琛表示,由於這次不符合性別比例主因勞動部長人事變動,勞動部長身為召集人兼當然的審議委員,如果要因此去解聘其他審議委員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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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琛也說,去年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後有調整各級機關的性別平等工作會委員的性別比例,當時考量各地方政府的性平會都已完成聘任,因此有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中明定,性平會不符合性別比例者,委員可以繼續擔任至任期屆滿為止再做調整,這也是類似情況,因此就參考此方式發布解釋令。

黃維琛表示,現在不符合性別比例規定的情況,在這屆委員任期間有出缺或辭職就會進行調整,未來再遴聘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時也會再做整體性考量,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編輯:張雅淨)1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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