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疑因噪音殺鄰居夫妻一審認定無教化可能 一致決判死刑
2025/3/10 18:06(3/10 20: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10日電)高雄苓雅區吳姓男子懷疑樓上夫婦製造噪音,涉持刀殺害夫妻。高雄地院表示,合議庭認吳男毫無悔意、出於殺人直接故意、手段殘忍,且當庭稱被害人更該死等語,一致決宣判死刑。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育信今天下午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合議庭認為,吳男雖否認犯行,但依證人證述、相關生物跡證鑑定結果等相關物證,認定吳男確實犯行。
合議庭指出,吳男為事先預謀、出於殺人直接故意、手段殘忍,且無證據證明吳男罹有雙相情緒障礙症、憂鬱症等精神疾病,另吳男在醫院受量刑鑑定時,還對鑑定人員出現口語及動作威脅,並在審理中當庭指稱被害人家屬更該死等語。
合議庭審酌,吳男能預備刀械、逃匿及棄置物品,並堅定行使緘默權、明確否認犯行等,考量醫院鑑定結果,吳男應沒有辨識行為違法顯著減低,或有精神障礙及其他心智缺陷等情形,未發現吳男有更生教化、再社會化可能。法官一致決,認吳男犯2個殺人罪,均處死刑,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此案可上訴,並依職權送上訴。
李育信表示,此案檢方原以國民法官案件起訴,但合議庭考量因2名關鍵證人未成年,為不讓2人在制度下受到更多關注,最後裁定改採一般程序,由法官陳紀璋、李承曄、林軒鋒審理。本案為2024年9月死刑釋憲後,高雄地院一審判決死刑首例。
全案起因63歲高雄市苓雅區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2023年9月間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事後到萬大大橋高雄端橋下棄置犯案凶刀與衣服,最後在屏東落網,訊後遭聲押獲准。
經高雄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吳男手段凶殘、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死刑。(編輯:林恕暉)1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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