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環境部最快春節前核定
2025/1/15 17:10(1/15 17: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環境部表示,地方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112-115年)初稿,上週已經邀請各部會討論並達成共識,預計將於農曆年前核定,期望核定後各地方能盡速執行。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於112年10月4日經行政院核定,地方政府應於1年內完成訂修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去年初邀集專家學者、16部會機關與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局處單位合計300餘人參與調適工作研商交流會,協助地方推動調適執行方案。
氣候署說明,所謂的氣候調適,在實務面向須多元考量,諸如海岸溢淹、生態保育、養殖產業、光電開發等,並透過利害關係人參與式規劃的方式,凝聚可能的調適應對策略。
氣候署表示,22縣市的調適執行方案初稿皆完成,上週也已經邀請各部會進一步檢視,經討論大致上已達一定共識,現在正在進行最後行政程序,預計最快農曆年前就會發布核定正式版的地方調適執行方案。
氣候署強調,核定後最主要是希望各地方盡速執行,由於這也是地方首次提出自己的調適執行方案,可能不是這麼圓滿,但透過實際操作後希望能建立一些準則,也增加細致的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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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北市為例,特地強調引導土地利用適宜性,提升都市熱島調適能力,擬建立高溫預警機制,加強極端氣溫預防及調適;降低洪氾泛旱災救災成本,營造都市綠覆及宜居環境等。
高雄市則包含積極開發多元水源,並落實營造民生產業節水,以強化整體供水穩定性;針對海岸與海洋制定海岸防護管理計畫,並規劃長期海洋環境監測調查及緊急災害應變防救等。(編輯:陳政偉)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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