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入校帶走小學生 教育局:校方允許極為不妥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4日電)台中市某國小因師生衝突,教師報警讓警察自校園帶走學生。警察局強調非強行帶走,教育局認為學校允許警察帶走學生「極為不妥」,目前釐清相關責任,預計1週內做出處分。
台中市1所國小今年3月1名小六學童疑跟老師發生衝突,老師壓住學生,學生以樂樂球棒揮打老師,隔日學生向老師道歉,老師卻報警,2名員警進入校園,將非現行犯學生帶回派出所,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日前在市議會質詢時揭發此事。
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市政總質詢,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聯合質詢,謝志忠表示,不是戒嚴時期,台中市竟然可以發生警察進入校園還帶走學生,相當離譜。
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此事現在有兩種看法,第一、有人認為教師應秉持專業發揮師道精神,傳道授業解惑,讓學生知道哪邊做錯,第二、另有人認為教師應捍衛自身權利。
關於警察進入校園,蔣偉民認為,警方應經過校方同意,在主任秘書、學務主任的陪同處理事情。他指出此事最大的爭議,在於學校允許警察帶走學生,卻沒有加以阻止,「極為不妥」,絕對不容許有二次事件發生,事後會加以檢討,訂定警察進入校園的標準作業流程。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當事老師撥打110報案,警察到達學校並徵得學務主任同意,但因警車進入校園,引發其他學生圍觀,有人建議不要在現場處理,請警方帶回派出所處理,他強調「非強行帶走」。
謝志忠不滿,難道是小朋友自願,痛批警方、校方毫無法律概念,詢問此事是否有執法過當,謝志忠要求警察局長、教育局長應向社會道歉。
李文章表示,他有督導不周的責任,該負的責任會負,因學生並非現行犯,處理的2員警各記申誡1次。蔣偉民則說,目前正在釐清事件的相關責任,預計1週後會做出處分。
這起事件市長盧秀燕因「不適任教師」發言惹議,她事後也因太快下結論向該名教師致歉。盧秀燕今天表示,目前還有許多細節必須釐清,了解事情真相才能負責任,制定標準作業程序事後才能預防。(編輯:謝雅竹)1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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