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將審野保法 動保團體籲納管金屬獵具

2024/4/9 15:5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9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將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動保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法規也應納管更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並擴及涵蓋一般野生動物。

行政院會2月15日通過農業部擬具的「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外,也增訂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獵捕、利用野生動物行為規定,以及飼主通報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義務等,後續函請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將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等14個動保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

聲明指出,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已是全民共識,但行政院版本草案卻未禁用山豬吊,而部分立法委員所提的版本除禁用外,也沒有禁售、禁止製造,也未管制電商販售平台等。

聲明呼籲,法規應全面禁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才能杜絕利用漏洞傷害野生動物的不法行為,而販售禁止陷阱管道則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

聲明也提到,目前相關罰責還是只限於保育動物,呼籲也應涵蓋一般野生動物,否則動物的生存權仍受到極大威脅。(編輯:管中維)11304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