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5日起調漲春節價 各縣市加收費用、時間一次看
(中央社網站)農曆春節到來,返鄉出遊人潮眾多,過年期間全台各縣市計程車收費方式有所異動,建議民眾出門之前先了解相關資訊。
北北基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晚間11時至隔日上午6時)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計入跳表金額收費,依表計費;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收費。
桃園市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
台中市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50元,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表功能者不得額外加收。
台南市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依原運價加收50元,現行計費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依照跳表顯示金額支付。
高雄市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依原運價加收50元,現行計費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依照跳表顯示金額支付。
新竹市
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
新竹縣
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加收30%,未計入跳表金額部分,不得額外加收。
苗栗縣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0%。
南投縣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每趟次加價50元。
彰化縣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
雲林縣
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全日按照夜間費率加收50元,計程車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乘客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
嘉義市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全日按照夜間費率加收50元,計程車計費表已設定春節加價,乘客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
嘉義縣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全日按照夜間費率加收50元。
屏東縣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依原運價加收50元,現行計費表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依照跳表顯示金額支付。
宜蘭縣
時間:2月5日至2月14日
起程1.25公里以內15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計5元,延滯計時運價累計每1分40秒加計5元,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若未計入跳表金額,不得額外加收。
花蓮縣
時間:2月7日至2月14日
全日按夜間費率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依計費表跳金額收費,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並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台東縣
時間:2月7日至2月16日
全日按夜間費率加成計費,每趟次再加收50元。
金門縣
時間:2月8日至2月14日
全天比照夜間運價收費。(編輯:林廷軍)11302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