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變慢業者跳腳 高雄關說明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媒體報導海運快遞專區「400件包裹卡關海運快遞變超慢」,高雄關今天回應,海外網購商品完稅價格逾5萬元,或屬應辦理商品檢驗等輸入規定,應以一般進口報單申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今天新聞稿指出,經查業者13日申報進口海運快遞貨櫃2只、計1156件,多為日常生活用品雜貨。因部分品項如玩具、行李箱等,涉及須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貨物,審核申報情形及風險管控,對這2只貨櫃貨物予以人工注檢查驗,並指派專人配合報關業者查驗,並無報導所稱「無人會同查驗」情形。
高雄關說明,依規定如進口屬要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而不能以簡易申報單申報。業者的2只貨櫃內貨品,包括有洗衣機、電梯空調、蒸氣熨斗、玩具、瓦斯爐等,需逐筆拆封查驗確認屬應檢驗貨物後,依規定進口人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輸入許可,並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
另有部分貨物屬未開放自中國進口物品,因數量較多且多數貨物貨名申報籠統不明確,並有稅則號別歸列錯誤或價格低報等情形,致查驗較費時,海關已積極調派人力處理。
高雄關說明,海關為邊境管理機關,對於進口貨物除須課徵關稅及相關稅費外,還要執行貨品主管機關貨品管理政策,為顧及消費者安全,多數電子產品、玩具等都需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另外,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也明定這類涉輸入規定,或依貨物稅條例應課徵貨物稅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不得以簡易申報單申報。
高雄關呼籲民眾於境外電商平台選購商品時,應先查明所購買貨物是否屬應辦理商品檢驗才能進口貨物;並瞭解海運快遞貨物申報及輸入規定,確保購買貨物安全無虞外,也避免誤用簡易申報單致發生貨物延遲通關情形。(編輯:孫承武)11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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