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 薛瑞元:助人體臨床試驗更嚴謹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8日電)新興生物技術發展迅速,再生醫療領域已於全球蓬勃發展,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預計21日進行黨團協商。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說,雙法通過有助人體臨床試驗更嚴謹。
國際間陸續有再生醫療製劑核准上市,衛生福利部為增進病人接受先進治療可近性,兼顧台灣醫藥生技產業發展,考量再生醫療製劑成分異質性、製程特殊性及治療複雜性,參酌國際間立法管理,擬出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
薛瑞元在記者會說明,外界對於再生醫療雙法存有錯誤資訊,比如擔心完成立法會造成再生醫療氾濫,甚至不需要進行人體試驗,這些都是不恰當的說法,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分別是醫療法及藥事法的特別法,特別法中沒有規範到的,會回歸醫療法及藥事法處理。
薛瑞元解釋,再生醫療雙法制定目的是希望推動國內再生醫療技術發展,有秩序管理環境之下,才能確保民眾健康,再者是改善現有再生醫療亂象,避免假借再生醫療名義,誘導民眾花大筆錢使用,因為透過法律規範,避免民眾變成冤大頭。
薛瑞元強調,在現有法規之下,再生醫療製劑製造一定要完成人體試驗及臨床試驗,才可申請登記、臨床使用,申請也不一定會通過,但只要沒做完人體臨床試驗,申請就一定不會被接受;未來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後,要求甚至會更加嚴謹。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補充,現行開放細胞治療的6項目,包含自體CD34+selection周邊血幹細胞、自體免疫細胞、自體脂肪幹細胞、自體纖維母細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自體軟骨細胞,已有424件申請,核准212件,並不是申請就會通過,會經過嚴格審核。
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再生醫療製劑臨床試驗核准狀況,細胞治療共87件,其中6件已進入第3期臨床;基因治療33件,13件為第3期臨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共23條,建構健全再生醫療製劑全生命週期管理法規環境,促進產業發展,相關管理機制、罰則都會更完整。(編輯:管中維)1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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