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未禮讓行人重罰首日 台北桃園汽機車駕駛違規皆逾180件
(中央社台北31日綜合報導)汽車未禮讓行人今天起罰則加重,六都警方也加強執法,並統計今天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開罰案件,其中台北市與桃園市分別取締181件、183件,最高罰鍰新台幣3600元。
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及轉彎時不讓行人先通過,將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最高額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並於今天施行。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已加強執法並把車輛不讓人列為重點專案,統計至今天下午4時,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共181件,包含汽車75件、機車106件,取締件數前3大路段依序為羅斯福路4段、松江路、忠孝東路4段。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今天共取締40件未禮讓行人穿越的車輛,其中機車34件、汽車6件,最高裁罰金額是3600元。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向中央社指出,截至今天晚間6時,共取締183件,開罰最高金額為3600元,皆為一般車輛或機車未禮讓行人。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為展現台中市捍衛行人路權決心,今年3月13日起至26日止,規劃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共取締5479件;為持續提升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防制行人事故,自27日起延長專案至今年4月9日。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訊息指出,各分局針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停讓行人違規加強取締,統計今天至下午2時共取締23件。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違規案件其中汽車18件、機車5件,多以汽車未禮讓行經斑馬線行人遭開罰最多,開罰金額統一為汽車未禮讓行人3600元、機車1200元,但未詳細統計開罰高峰地點跟時段。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至今天下午5時,新法上路台南市違規取締件數約65件,但可能有些件數尚未建檔,其中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占多數,將開罰3600元。(編輯:謝雅竹)1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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