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民團促納入法規 狼師惡行應擴大調查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7日電)民進黨立委范雲和民間團體今天呼籲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成自成年起算;另對未成年者利用權勢性侵,應加重其刑;並將狼師惡行應「擴大調查」納入法規。
范雲和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於立法院共同主辦「師對生性侵,應擴大調查、終結傷害」記者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接獲受害人投訴,20多年前就讀台南某國小時長期受到導師侵害。後由人本教育基金會陪伴向該校申請調查,雖然學校性平會最終認定「性侵害成立,決議終身解聘」,卻因該狼師早已退休,解聘處分無實質效果,仍繼續每月領退休金;加上刑法追訴期20年已過,受害人無法追訴狼師刑事責任。
范雲指出,校園狼師惡行相關案件,由於事發的時候,學童當時年紀尚輕,可能不知自己遭受侵害,或是迫於權勢與加害人有巨大的權力不對等,難以發聲求助,這樣的狼師又常多年持續犯案,侵害不同學童,甚至調任不同學校繼續惡行。
談及法制面改善,范雲表示,受害學童成年後有勇氣說出當年受害事實時,經常早已超過現行刑法追訴期,應修正刑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保障受害人為自己爭取正義的機會;另對未成年者利用權勢性侵,應加重其刑。
范雲說,她過去已針對權勢性交猥褻相關罪責提出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草案;接下來會再就刑法第228條權勢性交猥褻罪提出修法版本,針對受害者為未滿14歲的加害者加重其刑,分別拉齊至與強制性交加重其刑相同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與強制猥褻加重其刑相同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記者會上,范雲和人本教育基金會也都主張,學校和主管機關發現有師對生性侵案時,應主動擴大調查,才能避免更多學童受害,因為受害者可能不只一位。
范雲指出,校園狼師惡行如果當下沒有被揭發,就易持續犯案,累積眾多受害者,因此發現校園師對生性侵案時,主管機關應針對該狼師過往任教過的學校及學生擴大調查,協助同樣難以求助的受害者,終結傷害。她認為,可研議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納入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擴大調查的行政責任。
另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出的訴求包括,教育部應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訂定師對生性平案件一律全面擴大調查,對象要包括轉學生與畢業生,因為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20年來處理校園狼師的經驗可知,狼師多為累犯。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狼師惡行的受害者可能不只一位,必須透過擴大調查,才有機會終結傷害,希望能夠將「擴大調查」明定於法規中。(編輯:蘇志宗)1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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