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勞動部籲移工勿改裝電動自行車 仲介宣導納評鑑

2022/6/20 19:2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勞動部今天提醒移工,應購買有紅色閃電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違規最重得沒入車輛,並呼籲勿擅自改裝,請雇主及仲介協助宣導;另擬將新修正交通安全宣導事項納仲介公司評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今年5月4日修正公布,將電動自行車納管,未來電動自行車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將遭沒入,另擅自改裝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將最高處新台幣5400元。

勞動部說明,因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低廉,是移工在台工作期間重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且部分移工透過改裝,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性能。

勞動部強調,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此外,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1200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為避免移工觸法受罰,或車輛遭直接沒入,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

勞動部並規劃將新修正交通安全宣導事項納入仲介公司評鑑項目,透過仲介公司向移工及雇主宣導,以保障移工權益。(編輯:管中維)11106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