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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穩定措施不足 北台科技產業園區認定不應開發

2022/6/1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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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北台科技產業園區環評案。環委認為,由於開發單位這次仍未提出具體地質、山坡穩定等保護及因應措施,歷經3次闖關環評,仍維持不應開發的結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421次會議,審查「北台科技產業園區(替代方案)環境影響說明書」。計畫基地位於基隆市安樂區鶯安里及五福里、七堵區自強里及八德里,計畫面積為35.34公頃,皆為私人土地。

本案在過去曾提出2次環評送審。首次在民國93年,當時以開發區位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都市計畫保護區、煤坑坑道上方、山坡地及都市計畫保護區等多項敏感區,認定不應開發。

經濟部在96年修正當地非位屬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開發單位於99年就原地點重新規劃並提出替代方案,然而環評大會依水利署在100年的函釋「暫停受理基隆河流域中,汐止及基隆地區10公頃以上大面積開發案件之申請」,再次駁回本開發案。

到了108年前述函釋解除,開發單位再次遞案送審。然而環評委員認為,本案開發基地與舊礦坑垂直空間重疊,本次報告對於基地與周遭地質安全、山坡地穩定性等仍評估不足,且保護及因應對策仍不具體。

有環委說明,在民國80年代左右有許多類似的開發案,也曾發生「山坡及房屋整片滑落」的案例;若要變成產業園區用地,會要求填土夯實,填土區也不宜有建築,但這次報告沒有提到這部分,等於沒有解決「不得開發的理由」。經閉門會議討論,認定本案不應開發。(編輯:方沛清)1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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