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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快篩陽性 18日起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確診

2022/5/17 14:18(5/17 15: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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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張茗喧台北17日電)指揮中心今天修訂擴增COVID-19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自5月18日起適用。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疫情持續,「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漸成常態,指揮中心公告第1階段「接觸染疫高危險」有3類對象: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5月12日起適用快篩陽視同確診,今天公布第2階段納入「重症年齡高危險」滿65歲的長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中表示,鑑於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65歲(含)以上長者為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高風險族群,為利儘速給予此類個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風險。

陳時中說,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並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為確診,並自5月18日起實施。

陳時中表示,65歲(含)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就近至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防疫長者,仍可委請親友協助前往醫療院所或採遠距方式辦理;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陳時中說明,經醫師確認,且達成醫病共識後,由評估確認醫師或其所屬醫事機構進行健保IC卡上傳通報,或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將由系統自動研判確診。

陳時中進一步說,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前往社區採篩檢站或鄰近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病毒核酸PCR採檢確認。(編輯: 陳清芳)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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