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12日實施 通報5步驟一次看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婕翎台北11日電)明天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可由醫師認定確診,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通報流程,若民眾和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無共識,才會安排PCR採檢。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為舒緩採檢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以及居家檢疫對象等3類對象若快篩呈現陽性,經醫師認定後即可視同確診病例。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未來民眾若在「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7天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快篩結果陽性,可依照5大步驟進行通報。
陳時中說,首先是透過遠距或視訊診療,由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結果,其次確認是民眾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是否達成共識,若有共識將由健保卡上傳陽性結果並自動通報至系統,此後民眾將在家等待地方衛生局聯繫,最後地方衛生局依規定安排至指定處所隔離並開立隔離通知書;若民眾和醫師對於陽性結果沒有共識,則通知地方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陳時中進一步指出,3類對象快篩陽性後,須在判讀陽性的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與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並在預約遠距醫療或視訊診療門診時上傳照片,配合醫師視訊評估時出示判讀為陽性的快篩卡匣。
有媒體詢問,3類對象若快篩陽性,但遲遲約不到視訊看診,可否直接到醫院進行PCR採檢。陳時中說,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民眾有電子圍籬,不得任意外出,若對於快篩結果無共識,可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只要外出採檢的交通工具合適即可。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未來3類對象快篩陽性的確診認定,主要會由診所醫師、居家照護團隊就近協助確認,一旦確診也可直接收案、協助開藥等,加速確診及開藥流程。
此外,羅一鈞表示,衛生局也已要求轄內衛生所加開門診,服務快篩陽性民眾;居家隔離民眾也可聯繫各地方關懷中心,詢問視訊門診將由哪個診所或醫院負責。(編輯:陳政偉)1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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