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提鬆綁學期週數 教育部承諾試點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國內大專分成上、下學期,近來包括台大、台師大等校,都研擬縮短學期週數,並考慮比照海外學校設置「第3學期」。教育部今天邀集大學代表討論,承諾以試點方式逐步推動。
目前台灣大專是分成上下學期,但國外許多學校則有3個學期,開始和結束時間有所不同,導致學生往返海外,課程銜接有許多不便。台灣大學經過5學期試辦「16加2週」制度,採提前期末考,最後2週採彈性教學的方式,今年正式推動16週制度,讓學生出國交換、實習更為方便。
今年1月在雲林召開的大學校長會議,也有大學代表建議增設「第3學期」制度,希望將高等教育與中小學「脫鉤」。教育部當時認為,事涉招生、教師遴聘、學雜費計算等,傾向先從放寬暑修彈性著手。
教育部今天再召集大學代表開會,成功大學教務長王育民會後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大學的許多課程不一定要用18週來完成,有些密集開課的甚至3到5週就能上完,教育部不該把一整年的時間「框死」為上下學期,應給大學更多彈性。
王育民提到,可以理解「第3學期」會涉及一些法律文字的更動,教育部也會擔心學費計算等議題,因此建議以「彈性學期」處理,在現行的法規下,各校已可提出彈性作法,送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王育民以成大來說,已經實施「15加3週」制度,且許多課程也不一定要上到18週,只要符合1學分上18小時,多出來的時間便能規畫作為彈性學制使用。未來考慮進行正式的全校性調查,看是否要正式縮短學期時間。
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今天會中,與會代表建議放寬「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授滿18小時認定為1學分的規定;經由鬆綁學期週數,賦予大學辦學彈性,讓有意願參與暑修的學生,有更完整的課程參與。
教育部表示,後續將在不影響辦學品質及師生權益下,擬定相關實施規範,並以試點方式逐步推動。(編輯:陳政偉)1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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