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確診足跡場所清消 拍照不可脫口罩延至4/6
2022/3/28 15:45(3/28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8日電)新竹縣昨天新增1例確診COVID-19個案22854,於26日曾至嘉義市噴水雞肉飯北港店用餐,市府已完成清消;市長黃敏惠說,延長室內外拍照及辦活動合照須戴口罩規定至4月6日。
嘉義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新竹縣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個案22854,曾具有嘉義市公共場域足跡,相關場域戶外環境已執行消毒,衛生局也通知店家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市府表示,案22854為60多歲男性,涉足嘉義市停留地點為嘉義噴水雞肉飯北港店,停留時間為3月26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有落實實聯制措施,惟與2名家人用餐期間未佩戴口罩,用餐後立即返家,未有嘉義市其他足跡。
市府指出,嘉義噴水雞肉飯北港店27日下午接獲衛生局通知後,當日立即自主性停業,且就用餐環境執行全面總清消,7名工作人員經PCR檢驗結果均為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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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呼籲民眾及業者應持續落實防疫措施及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落實環境清潔消毒,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黃敏惠提醒市民,嘉義市延長室內外拍照及辦理活動合照時,都必須佩戴好口罩規定至4月6日;民眾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消毒、拱手不握手多洗手、口罩戴好戴滿等步驟,才能有效防堵疫情擴散。(編輯:黃世雅)1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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