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影視人員職災認知 工作超時最為普遍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2日電)有劇組昨天前往神仙谷取景發生意外釀2死,影視人員勞動環境受關注,勞研所曾調查,影視人員平均工時偏高,從業人員也都認同工作超時延伸出的各項意外最為普遍,盼能控管。
多曼尼製作公司拍攝影集「初擁」2月開鏡,劇組昨天前往苗栗南庄神仙谷取景時,38歲黃姓攝影師及34歲王姓助理不慎跌落溪谷,經送醫搶救均宣告不治;主演的藝人炎亞綸深夜在臉書表示,直到製作單位能給予工作人員正確安全措施與合理工時前,將停止合作,引發外界對影視從業人員勞動環境的關注。
勞動部勞動安全及研究所過去曾透過與產業工作者面對面訪談、問卷調查、現場訪視紀錄進行影視從業人員的職業災害預防研究,也搜集影視相關產業申請勞工保險職災給付的統計數據,以交通事故占比最多、占48%, 其次為墜落及滾落,占比約16%,再者為跌倒、被刺、割、擦傷,占比約10%。
研究也透過訪談100人及400份問卷、了解現行產業工作人員工作現場安全及衛生狀況,發現影視業平均工時偏高,每天超過10小時工作時間者約占8成,在勞動契約關係方面,最主要為僱傭占43%、其次為承攬占24%,再其次為委任占18%。
而影視業從業人員月平均薪資最為多新台幣3萬至5萬元占43%,其次為5至7萬占2%,平均薪資都高於基本工資,但有近5成作業人員表示曾被欠薪,而明確表示有追回者僅占34%。
對於職業災害的定義,有88%作業人員表示知道、10%作業人員表示不知道,若問及工作場所是否曾發生職業災害,曾經發生過事故共有154件,其中有6件表示曾發生死亡事故,主要危害因素為長時間工作疲勞造成車禍意外為3件,高處摔落為2件,1件是長時間超時工作造成過勞,急性心肌梗塞。
問卷結果也顯示,問卷各分組都認知影視產業中「工作超時」狀態所延伸出的各項意外是最為普遍,而不同職務的組別會有不同認知的職災類別與危害風險,像是攝影組及燈光組多認知高處作業為主要的職災與危害因素,美術組、導演組、製片組的工作者則認為超時工作為所致生車禍意外為最主要的危害因素。
研究調查分析,各組回饋的綜合建議都是希望能夠控管工作時數,認為有效率的工作時數才能夠降低在劇組拍攝環境中最大宗的危害,另外如果有效改善交通運輸駕駛人的工作時數,或增派專責車輛或司機人員,拍攝過程中的車禍發生機率也會大幅降低。
研究最後指出,影視業從業人員普遍有工時過長情形,除有促發心血管疾病風險外,也可能誘發墜落、被撞及交通事故等職業災害發生,而劇組又常為任務性編組,組織功能不易被彰顯或發揮,現場作業型態與營造業較為類似,因此建議作業安全管理可循營造工程職業安全衛生推動模式。
研究也建議,劇組拍片作業因具臨時性、地點不確定性及高風險等因素,製片方或業主在分組交付職務時,應事前具體告知其個別組員有關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採取措施,應於發出通告給演員時,須於通告單上以書面進行危害告知,建議參照營造業工地作業前工具箱會議,在拍片前實施勤前教育會議,以提供相關人員作業安全重點及應遵守事項。(編輯:陳政偉)1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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