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海渡假村開發案20年 環委小組審查建議退回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台東都蘭灣黃金海渡假村環現差案今天第5次審查,本案歷經逾20年仍未開發,環委今天以現址富山遺址保存問題、與當地部落溝通未完善等,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觀光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
會議開始前,包含加路蘭部落傳統領袖哈匿.扎丮、加路蘭部落會議主席高益統、猴子山加路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昭明也從台東趕搭清晨5時許的第一班火車,到環保署前抗議,皆認為現地保存許多文化遺址,「不是財團拿來賺錢的工具」,並認為開發會影響珊瑚礁環境;部落居民也都反對開發,並出示部落會議中53比0、不同意開發的會議記錄。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東海岸的大型開發案,過去如旭塔觀光飯店、滿地富遊樂區,在過了環評之後卻都沒有開發,反而是開價販售,分別達新台幣3.9億元及4.7億元,認為財團將環評視為「土地販售的認證機關」。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郭素秋再次批評,距今3000至4000年前的富山文化,就是依富山遺址命名,顯示極高的重要性、代表性,不可取代;台東縣政府文化處向文化部文資局提出富山第二遺址補助、去年上半年也挖掘出石板棺,開發單位報告中完全隻字不提,代表不誠實,現在說會保存,還能相信嗎。
雖然本次開發單位承諾本計畫規劃總房間數調降為390間,分兩期開發,第一期250間、第二期140間,較原環說書減少110間。但多數環評委員都認為開發量體「仍然太大」,也建議「第二期可以不用開發」。
另外,環委也認為開發單位沒有善盡與當地居民溝通的責任,鄰近的部落如加路蘭表態反對、都蘭部落也沒有完全支持;也有環委提到雖然土地是私有地,但「遺址是公共財」,另外水污染影響珊瑚的問題也沒辦法釐清;會議結論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會中表示,本案退回後,根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15條之1的規定,限期一年內提出申請變更興辦事業計畫,包含規劃分析、財務可行性等,若真的無法再開發就會駁回、原案失去效力。
黃金海渡假村開發案2000年通過環評大會審查,但經6年仍未動工,依法必須重新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程序。首次環現差自2006年起至2018年,共歷經10次審查仍未能過關,最後環評決議退回主管機關觀光局。
然而,觀光局2020年再將黃金海公司的資料送至環保署,進行第2次環現差程序,2020年至去年10月已審查4次,皆為補件再審,今天進行第5次(累計第15次)審查。(編輯:張芷瑄)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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