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生延畢案 教部擬議處康寧大學相關人員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5日電)康寧大學台南校區18名斯里蘭卡籍學生,未修完畢業學分,卻傳出學校不再開課。教育部今天表示,康寧大學違反中央法規和學校內規,如果不改善,將議處學校相關人員。
康寧大學台南校區於109學年度停招,今年有18名斯里蘭卡籍學生,未修完畢業學分,卻傳出學校不再開課,學生求助無門。教育部昨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對於仍有學籍的在學生,學校應持續開班授課,將再邀集各方召開會議,商定後續處理措施,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部今天再向媒體補充,依「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10條第1項規定,私立大專校院停招後,仍應持續開班授課,保障現有學生受教品質與權益。康寧大學違反上述規定,也沒遵守自己訂的內規,已多次要求學校改善,如果再未改善,將依私校法議處學校相關人員。
教育部指出,康寧大學自訂的重補修辦法規定,開設暑修課程應經調查意願程序,但學生反映校方通知選課時間緊迫、授課師資及內容不明、課程未符應學生畢業需求、學分費用過高等,學校也沒有處理和提供協助。
教育部預計16日邀集校方與師生開會,商定後續處置措施,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康寧大學校方今天上午發出新聞稿解釋,延畢生適用校內重補修規定,屬於大學自治權,已依相關規定辦理,學生可透過校內隨班或寒暑期修課,必要時經校方同意,可到他校選課。
康寧大學主張,斯里蘭卡學生以個人受教權為由,要求違背學校制度及法規規範,於學期中為其不及格學分開課,恐對其他學生造成不公平待遇。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昨天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這批斯里蘭卡學生來台後,先後遇到黑工、停招等爭議,無法在4年內修完學分,不能完全歸責於學生。且斯國生有語言、文化隔閡等難處,很難像本地生一樣到其他學校修課學習,屬於「特別中的特別」狀況,教育部應專案處理。(編輯:方沛清)1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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