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爆發非洲豬瘟 農委會:從未輸入當地豬肉品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非洲豬瘟應變中心今天表示,海地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由於海地為農委會公告的口蹄疫及非洲豬瘟疫區國家,豬肉產品從未輸入台灣;倘若挾帶海地豬肉產品入境,最高可罰100萬元。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在昨天通報海地發生非洲豬瘟案例,海地是加勒比海國家繼多明尼加後第2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顯示該疫情已在逐步擴散,對美洲大陸國家的威脅越來越大。
應變中心說,海地及多明尼加為農委會公告的口蹄疫及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活豬、豬精液及豬肉產品等應施檢疫物從未輸入台灣,民眾可以放心,但面對非洲豬瘟疫情的持續擴散,全民防疫仍不可鬆懈。
應變中心表示,海地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案例場飼養2500頭豬隻,死亡234頭,撲殺3頭,屠宰750頭。
應變中心指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從今天起,自海地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將裁罰新台幣20萬元,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此外,如以快遞或貨物方式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各邊境管制機關已加強針對機場、港口輸入貨物、快遞、郵包及旅客行李查驗,嚴防疫情入侵。
應變中心強調,針對近期於國內查獲越南走私豬肉產品中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例,相關單位已啟動巿面查緝,截至20日警政機關及各縣市查獲疑似走私肉品,送樣檢驗累計共390件,其中20件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驗陽性,並自7日起未再檢出陽性案例。
應變中心為避免該等肉品流入廚餘鏈增加疫病風險,9月1日至30日暫停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違反規定者依飼料管理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併罰,最高裁罰400萬元,請養豬農民務必配合。
應變中心提醒民眾,非洲豬瘟疫情已在亞洲14個國家肆虐,東亞僅有台灣及日本仍為非疫國,呼籲國人提高警覺,共同防疫,切勿輸入及購買未經檢疫的豬肉產品,養豬農民也不可使用廚餘養豬,如經查獲將遭重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編輯:李錫璋)1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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